——全国政协委员、香港西方寺方丈宽运法师
接受《人民政协报》专访(2013年3月9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中华民族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世。
然而,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社会也涌现出一些问题,例如在道德、伦理方面出现一些不健康的现象。若不能很好地解决,势必会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产生负面影响,会阻碍改革开放大业的顺利进行。有鉴于此,国家领导人高瞻远瞩,强调在物质文明建设取得成就即「硬实力」增强的基础上,必须高度重视属于精神文明范畴的「文化软实力」建设;明确提出实施文化强国战略,以提高全民族文明素养,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传统文化强国。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全国政协委员、香港西方寺方丈宽运法师表示,随着社会文明,物质、财富的日益增加,人民应对宗教、道德有更高的要求,因此,相应于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道德建设,实有其提出的必要理由。
作为新一届的全国政协委员,就此宽运法师在提案中提出应该弘扬佛教文化,让佛教为公民道德建设服务。围绕这一观点,宽运法师日前接受了《人民政协报》李朝斌先生的专访。
李朝斌先生:法师提出应该要弘扬佛教文化,让为公民道德建设服务,从而促进公民道德的建设。请问法师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观点?
宽运法师:众所周知,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依靠「法制」和「道德」来维护的,其中,法制对社会成员行为具有强制约束作用,但并非万能,社会治理还需要道德来弥补。但是,道德也并非完善,而善于净化人类心灵的佛教,可以弥补道德的某些不足,即所谓「道德治法制之穷,宗教治道德之穷」。只有三者密切配合,共同为治理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才能使社会和谐、人民安乐。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包括佛教文化在内的传统文化关涉道德修养的内容异常丰富。我们说,在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条件下,佛教文化将在引导人心向善、提高道德水平、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对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中华文化强国、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开幕式上,贾庆林同志在代表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在过去的5年中围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社会管理、加强宗教院校建设和宗教人才培养、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等建言献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重视发挥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宣传民族地区建设成就,走访慰问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联系。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使宗教领域呈现一片繁荣景象,佛教也有了长足发展。因此,我们应以感恩之心来回报国家对佛教发展的关怀与支持,努力发掘佛教对道德提升具有积极作用的思想资源,并与时俱进地对其加以现代转换,使其服务于公民道德建设的需要。
李朝斌先生:请法师列举一些佛教文化中关涉道德修养的相关内容,并简要说明其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和体现?
宽运法师:首先是佛教的「慈悲」精神。
「慈悲」精神是佛教的本质特征,众多佛教典籍对此均有阐释,如《大智度论》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也即是说,「慈悲」二字可分开来解释:给众生安乐称为「慈」,拔众生一切苦难称为「悲」。佛教的「普度众生」正是实践「慈悲」精神的充分表现。
相对照而言,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佛教根植于「慈悲」精神的「普度众生」理念,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非常契合。它们的出发点都是为民众谋福祉,都是在「服务于民众」的高尚道德情操支配下的行为。佛教则更加强调「慈悲」这一心灵层面对人类道德境界提升的作用。有了对众生疾苦的同情理解,才有拔除众生苦难的愿望;有了对众生欢乐的切身体验,才有给众生以安乐的要求。在同情理解众生痛苦与欢乐的基础上,经过长时期的慈悲实践及心灵磨练,才能真正做到以「慈悲心」践行「普度众生」的理念。由此可见,佛教从人的内心向度出发、具有较系统的心灵操作手段和实践特性,如能对其进行现代转换,与当今社会相适应,就可以为提高公民道德水平提供借鉴,从而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
李朝斌先生::请问法师,佛教中有哪些戒律信条来规范人的道德和行为呢?
宽运法师:有的。佛教中的「五戒十善」就是对修行者行为和道德的具体规范。
首先,「五戒」是佛教修行者的外在行为规范,其内容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不杀生」是指不对一切生命进行杀害,体现了佛教的「慈悲」本怀。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杀生戒」对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具有积极意义,可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想借鉴。
「不偷盗」是指不盗取别人的财物;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偷盗戒」对预防盗窃犯罪有积极作用,对知识产权保护也有积极意义。
「不邪淫」是指不做合法夫妻之外的男女行为,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邪淫戒」对抑制卖淫嫖娼这一丑陋现象的发生有积极作用,对夫妻相互忠诚恩爱的家庭美德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不妄语」是指不说欺诳骗人的话语,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妄语戒」对培养社会诚信有积极意义,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德建设都有积极作用。
「不饮酒」是指不吸食含有麻醉人性成分的酒类及毒品,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饮酒戒」对抑制由饮用酒类等精神麻醉品而引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对抑制吸毒这一丑陋现象的发生、对保障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有积极作用,对保持民众身心健康、提高道德水平有积极意义。
其次,「十善」是佛教修行者在外在举止、语言及内心活动等各方面的规范,其内容是:「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两舌、六不恶口、七不绮语、八不贪欲、九不瞋恚、十不邪见。」
前四个方面已做说明。后面第五「不两舌」是指不向当事人双方说是谈非、挑拨离间两边关系,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两舌戒」对处理好人际关系、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不恶口」是指不发粗犷恶言、辱骂他人,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恶口戒」对抑制可能发生的人际冲突、刑事案件,从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不绮语」是指不说华而不实或杂秽之言,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绮语戒」对端正文风、树立正气,从而促进社会形成求真务实风尚具有积极意义。
「不贪欲」是指不贪着物质、名誉等利益和享受,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贪欲戒」对净化心灵、保持身心健康,从而促进社会形成公平竞争氛围、抑制经济违法犯罪、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不瞋恚」是指不生对人愤怒、瞋恨之心,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瞋恚戒」对保持身心健康、维护良好人际关系、抑制刑事案件的发生,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不邪见」是指不怀「执非为是」的偏邪异见,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指不要有错误的世界观;若与现时代相适应,「不邪见戒」可以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可从思想根源上提升公民道德水平,从而有利于社会和谐。
弘扬佛教文化.促进公民道德建设(下)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西方寺方丈宽运法师
接受《人民政协报》专访(2013年3月9日)
李朝斌先生:法师对佛教中的「六和」精神颇有研究和心得,请问法师什么是「六和」精神?
宽运法师:佛教强调「六和」精神,这应该是对「和谐」较早的一种诠释,时至今日,佛教「六和」精神仍然可以运用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和谐」始终是佛法重要精神之一,佛法尤其强调心灵的和谐。这种和谐的力量在于我们自利利他、自觉觉他,从内心发出追求和谐的愿望,从而达到自我的和谐、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和谐、世界的和谐;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万物之间的和谐。
作为一个实践的宗教,佛教强调信、愿、行,学佛之人一定要深信、切愿、实行。如果没有信心,就不是真信;若不恳切地发愿,就没有真实的力量;可是愿虽然发了,若不实实在在地去做,亦不可能成就。所以,有了真信之后,必须要时时刻刻发心、发愿并实行。由此可见,发心发愿之重要;也就是说,佛教特重发心--一切愿行皆是从心出发;有心就有愿,有愿就必有行;信解并重,行愿相资,如此道业方得成办。
据经典记载:2000多年前,佛陀身旁的僧众就有1250人之多,如此庞大的僧团,要如何统理,才能使其和乐清净,发挥住持正法、度化众生的集体力量?因此,在佛教里头非常注重和谐僧团的建立;「六和敬」就是摄众的方法之一。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和尚」一词,正像出家人的身份一样:「上共君王并座,下与乞丐同行。」既是尊贵的,也是谦卑的。大丛林的一寺之主,称为「方丈和尚」;「和尚」是甚么意思呢?一般人的解释是「和中最上」或者是「以和为尚」,因为出家人要过「六和敬」的僧团生活。
《祖庭事苑》卷五列举出「六和」是:身和共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即僧团中为求菩提,修梵行者,须为互相友爱、敬重之六种事。《大乘义章》卷十二则举出:身业同,口业同,意业同,同戒,同施,同见等六者,称为「六和敬」。
值得注意的是,「六和敬」的精神,可运用于生活、社会各个层面,同样,对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也有着积极意义。
李朝斌先生:请法师详细解释一下佛教「六和敬」的理念?
宽运法师:「六和敬」是指为保证僧众和谐相处而制定的僧众在行为、语言及内心活动方面的规范,主要包括六个方面:「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
「身和同住」是指外在行为要保持一致,僧众才能和谐相处;若与现时代相适应,「身和同住」就是要求同一领域的社会成员,无论是同一机构,还是同一部门、单位,在接受相同价值观的前提下,有相同或相似的行为表现,这样才能和谐共处;这为我们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借鉴。
「口和无诤」是要求僧众以慈悲精神去和他人进行语言沟通,避免种种争论,从而和谐相处。若与现时代相适应,「口和无诤」就是要求社会成员能以理解别人、宽容的心态去和他人进行语言沟通,从而化解种种不必要的冲突,达到和谐共处;这为我们化解人际矛盾、避免社会群体事件的发生,乃至对化解国际争端都提供了借鉴。
「意和同悦」是指修行者得知他人种种需求,并给予满足,从而使他人感到愉悦;也深知任何人皆有成佛的本性,因此能尊敬他人,从而僧众能和谐共处。若与现时代相适应,「意和同悦」就是要求社会成员,无论是哪一个行业、部门、单位,都能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生产或创造出满足他人需求的物质、精神产品,从而为民生建设、社会和谐服务。
「戒和同修」是指修行者能执守戒律、制度,且在戒律、制度面前做到人人平等,由此能和谐相处。若与现时代相适应,「意和同悦」就是强调法律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且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通行准则;也指出公民道德建设要以法律、制度为保障。
「见和同解」是指修行者有共同的信仰和修行目标,在此前提下,能够和谐相处。若与现时代相适应,「见和同解」就是强调公民要有共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即以「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一致认同的价值观和行动指南;在这个基础上,公民道德水平才能提高,道德建设才能取得成效。
「利和同均」是指修行者在物质利益及获得成佛智慧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由此能和谐相处。若与现时代相适应,「利和同均」强调公民在获得物质利益、文化教育等方面,应享有平等权利,在此基础上,公民道德建设才能取得进展,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由上可知,佛教的「六和敬」思想与当今「和谐」理念十分契合,若与现时代相适应,可以作为对公民道德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借鉴。
李朝斌先生:请问法师如何理解「六和敬」精神在当前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和体现?
宽运法师:在理解「六和敬」思想的基础上,我们佛教界提出「新六和敬」精神,以对其如何契合当今时代、服务于公民道德建设做一尝试,简要阐述如下:
第一、愿人心和善,自净其意,同行感恩
践行佛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行为准则,以「自净其意」即回复民众本有的「清净心」——纯正的道德之心,常怀「感恩心」以回馈社会,并逐渐影响更大范围民众行善,如此能使社会和谐安定。
第二、愿家庭和乐,敦伦尽份,同行奉献
在秉承佛教「和谐」思想的基础上,吸取中华传统儒家「敦伦尽份」理念,即以「和合」思想为指导,秉持「尽责尽分」的奉献精神,处理好以「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五种人伦关系为代表的种种社会关系,以使家庭和乐、人际和睦、社会和谐。
第三、愿人际和顺,自利利他,同行惜缘
从处理好家庭伦理开始,以真心和爱心,秉持「珍惜因缘」的观念,践行大乘菩萨「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的理念,以「自利利他」,从而处理好各种社会关系。
第四、愿社会和睦,深信因果,同行包容
佛教修行者要深信因果,对往昔所作之恶,要以忏悔之心为忏悔之行,并以包容的心态对待他人他事;以此影响社会,使社会和谐、和睦。
第五、愿文明和谐,多元共生,同行尊重
各民族、族群文化各具特性,但在道德伦常方面,都有相同、相近的行为准则;我们要以包容的心态、宽广的胸襟,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促进不同宗教之间的相互理解、沟通,以践行「多元共生」的理念;由此,世界不同文明之间才能和谐共处。
第六、愿世界和平,慈悲喜舍,同行分享
菩萨要在发愿度脱众生的前提下,践行「慈、悲、喜、舍」及「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之「四摄」理念,即「行愿相资」;并带动社会大众广为慈善事业,如此,民众都能分享到物质文明成果并心怀喜悦,即「同愿同行」;由此,能使世界和谐、众生和乐。
我们说,佛教中能为公民道德提升提供借鉴的思想资源是极为丰富的;我们要不断发掘这些思想资源,经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转换,以期为公民道德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李朝斌先生:请问法师对当前的公民道德建设有哪些建议和提议?
宽运法师:为促进佛教思想对公民道德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我们佛教界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社会法制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在进一步落实国家宗教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佛教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的优长,并将三者有机结合;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及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佛教为公民道德建设服务的途径、方式等;以期达到社会经济发展与公民道德素质相匹配、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发展并驾齐驱的社会发展状态,为切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促进佛教界与学术界进行合作,共同发掘佛教中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思想资源,研究如何进行现代转换而达到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并将研究成果运用于公民道德建设,使佛教为公民道德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佛教界在本着为国家分忧的前提下,进一步开展佛教慈善活动;并与学术界合作,探索佛教慈善活动规律,进而研究佛教慈善活动对公民道德建设发挥作用的规律。
最后,要加强佛教自身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争做社会道德模范,为公民道德建设起到一定积极作用。(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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