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文来自一位资深法医的死亡调查笔记,真实地昭示着我们身边最现实残酷的现世因果报应,非常值得阅读。本文原始出处不详,转自百度文库供养有缘。希望大众深信因果深信佛法,切莫蹉跎此人身,再堕轮回三途苦;祈愿大众早日了生死出三界,回归西方极乐净土。同时随喜感恩本文作者。阿弥陀佛。
《无量寿经》云“天地之间,五道分明。善恶报应,祸福相承,身自当之,无谁代者。善人行善,从乐入乐,从明入明。恶人行恶,从苦入苦,从冥入冥。谁能知者,独佛知耳。教语开示,信行者少。生死不休,恶道不绝。如是世人,难可具尽。故有自然三涂,无量苦恼,辗转其中。世世累劫,无有出期。难得解脱,痛不可言。”
【作者】:秋颖
我是一名司法医学警察,就是俗话说的“法医”。我工作的这个实验室专门为两所中级法院和四个区县公安分局提供司法医学鉴定上的支持。简单一点说,如果哪里发生了命案,就会把尸体送到我们实验室,由我们进行检查,找出死亡原因,出具一份报告,递交给法院或者公安局。
死亡现象是因果铁律的最好证明
人有生必然有死。人的死亡原因五花八门,很难想象。但是,在我们出具正式报告的时候,有严格的格式。一般来说,分为根本死因、直接死因、辅助死因、诱导死因以及联合死因。我之所以解释这些专业术语,是想说,我们这个社会对死亡是有一整套完整的逻辑体系的,而且认为,这个逻辑体系完全可以实现对死亡的正确解释。
比如说,一起交通事故中,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被电动车撞倒,头部撞到路边的水泥路桩,就这样死了。其死亡检查报告会这样说“头部钝器损伤致使闭合性颅骨骨折,继发性颅内感染,多脏器衰竭,免疫系统紊乱死亡”。其中,头部损伤是根本死因,颅内感染是直接死因,免疫系统紊乱就是辅助死因。
但是,这样的解释真的能够解答“一个人为什么会死去”这样一个重大的问题吗?我从事法医工作二十六年,一直对这个现象感到困惑。因为在同样的损伤下,有人会死掉,有人则会活下来。有人遭受了很小的损伤就死掉了,有人则遭受了很大的损伤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后来我接触了佛法,在对佛法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之后,对这个问题就释然了。死亡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是人生的一个结果,是因果律的一个环节。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我们就能够十分清晰地认清死亡的真相。
所以,最近几年,我对自己经手的案子都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调查,做了很多笔记,越来越感到,死亡不是偶然发生的,它是因果铁律的最好证明。我听到有些亡者家属向我痛苦地陈述:为什么死者那么善良,却偏偏中年早逝?为什么某某坏人做尽了恶事,却享有高寿?为什么一生谨慎的人,却遭遇飞来横祸?为什么那些粗心大意的莽汉,千万次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却从来毫发无损?我就想,所有的怨恨,都来自于对因果的不明。
杀鸡为业者被亲生子割喉而死
先说最让我困扰的一个灭门案子,这个案子直接引导我走进了佛门。
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但因为拖的时间很长,所以我调查得比较深入。2002年,一个28岁的小伙子,在深夜杀死了自己六十多岁的父母。两个死者在半夜熟睡的时候被捆在床上,然后被割喉,鲜血溅到墙上,血迹呈点状喷射。凶手当天晚上逃逸,后来在南方某小城市被捕。
凶手已经结婚,育有一个儿子。案发的当晚,妻子因为离婚争执而抱孩子回了娘家,避开了这起杀人噩梦。表面上看,这是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而且检察院有口供,有完整的证据链条,甚至有目击证人,应该从严从快从重判决。果然,一审很快就下达了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但被告律师以罪犯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申请进行精神鉴定为由上诉了,二审又拖了很长时间,结果以“事实不清”,退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又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充实证据。这样又拖了很长时间,最终判决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律师再次上诉,结果被驳回,判决成为终审判决,这个案子就这样完结。
这个案子前后拖了四年之久,我出庭作证七八次。在补充侦查期间,又对死者全家进行了深入调查,积累了大量资料。
起诉书解释被告的杀人动机时,说凶手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从小被溺爱,性格十分张狂偏执。因为家庭住房紧张,凶手结婚后夫妻俩一直与老人生活在一起,矛盾冲突频发。案发前几天,父母与妻子再次爆发争执,凶手要求父母给钱买房,父母表示暂时没有钱,并且责怪儿子丢了工作,没有能力,在邻居面前都没有面子,因而激发了凶手的杀人恶念。
但是,这真的能够彻底解释凶手的杀人动机吗?世界上被溺爱的儿子那么多,发生争执的家庭那么多,怎么偏偏就这个凶手会萌发杀死亲生父母的念头呢?在卷宗里,我发现了这么一段很惊人的口供,凶手是这样说的:
我早就想杀了他们,他们很没用,给我买套房也没那本事,死了算了。我盘算这事有好几个月了,但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我不愿意让他们死的很痛苦。我想给他们喝农药,但去药店的半路又回来了,因为农药会烧坏肠子。我又想用电动车带他们到水库边去玩,把他们一把推到水库里淹死,但那天也没有实现。所以翻来覆去地想,还是这样(割喉)比较好,没太多痛苦,死得快。
当我看这段口供的时候,我脊梁骨凉飕飕的。因为在我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被杀的老两口在农贸市场上开了一个活鸡宰杀的摊位,生意做得很好。当我去现场调查的时候,因为这个摊位的主人被杀,别人都认为这个摊位不吉利,租都租不出去。据旁边的人介绍,死者都是将活鸡捆好,倒吊在一根铁丝绳上,然后捏住鸡头,对鸡进行割喉,鸡血也不会浪费,还能卖钱。这个生意死者已经做了一辈子,赚了不少钱。而且,据说这个割喉宰杀活鸡的手艺还是他们家祖传下来的。
我记得就是这件事让我开始对自己信奉的逻辑产生了质疑,让我对因果律有了特别刻骨铭心的认识。当天晚上我几乎一夜未眠。虽然我不敢那么确凿地说,就是因为死者一辈子宰杀活鸡,对那么多活鸡进行割喉,所以才导致了自己被亲生儿子割喉的厄运。但这种巧合,难道不会让我们感到惊心动魄吗?我就是这样对佛门的因果律产生了信仰的。
大恶矿主的惨烈结局
我们常常认为死亡是件坏事,但出乎我们意料的是,“不死”是一件更坏的事情,更像是一种比死还要可怕的惩罚。
这是一起矿难事故案件。矿主赵某在一个小乡镇开了一家小煤矿。煤矿没有任何生产资质,也没有安全措施,全靠与当地权势人物的私人关系维持经营。很显然,他背后有强大的保护伞,因为在矿难之后,当地都无法顺利侦查,只好移交给我们这里异地办案。
其实并不是全国性的安全事故,只是因为瓦斯爆炸导致矿井坍塌,死一人,重伤两人。按照他们行业里的潜规则,这种矿难一般都是通过给予工人家属比较大金额的赔偿,就能对付过去了。但很凑巧,当时正好遇到全国安监系统的大检查,被暗访组查了个彻底,矿主就被刑拘了。
我和其它侦查人员去找赵某取证的时候,看守所的人员告诉我,赵某因为糖尿病被送医院去了。我赶到司法局下属的医院,见到了赵某。赵某有五十多岁,身材魁梧,声音洪亮,性格十分强硬,根本不予配合。他在床边坐着,对我的提问爱理不理。直到我临走的时候,他还告诉我,你放心,用不了一个月,就会有人保我出去的。
他说的没错。由于种种干扰因素,案件进行得十分不顺,很快就办理了变更强制措施的手续,改为监视居住。但就在他欢呼马上要恢复人身自由的那天晚上,糖尿病和胆结石一起严重发作,虽然看守所不留他,但疾病却把他给留下了。
从那以后赵某就再也没离开过医院。过了四个多月,案子终于判决了。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但他已经进不了监狱了,因为身体越来越衰弱,他的刑期只能在公安医院里执行了。
因为工作原因,我经常要去公安医院办事,也经常能够见着他。因为有钱,他仍然一个人住着干净整洁的单人病房,虽然窗户都有铁栏杆焊得死死的。每次见面,他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好像在想什么心事。有一次他问我,你信教吗?我坦然地告诉他,是的,我是佛教徒。他叹口气,没说话。
过了一阵子,他就因为病情严重而转院了,监狱也办理了保外就医的手续。但很奇怪的是,不光监狱不收留他,医院不收留他,阎王爷也不收留他。当我再次见着他时,他已经在病榻上躺了快八个月了。一米八的大个子,体重迅速降到了九十斤。我们常见面聊天,他对我也越来越信任,有时候,还托我去办点私事。
我虽然是学医出身,却没见过那么消瘦的身体,双眼完全深深凹下去,颧骨巨高,嘴唇青紫,肋骨突出,一根一根清晰可见。呼吸的时候,肋骨轻微起伏,让你感觉一碰就能折断。大腿更令人不敢正眼去看,瘦得和胳膊一样粗,皮肤极度松弛,就像是直接搭在骨头上,一点肌肉都没有了。因为胆结石做了腹腔手术,肚子上有一个小伤口,但因为他患有糖尿病,这个伤口迟迟不能愈合,而且反复感染,周围的皮肤都溃烂了。这副骷髅像足以让人做噩梦。
我查看了他的病历,按照常理,像瘦成这样的病人,因为多脏器衰竭,早就没有力量再支撑心跳了,但他却顽强而痛苦地活着,就是不死。虽然他一再跟我表示,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死,死是最舒服的事情。他现在每分每秒都在极度的痛苦中。有一次他拒绝进食十多天,心力严重衰竭,医生都认为必死无疑,他却又鬼使神差地活了回来。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因为工作忙碌,没有再见着他。但有天他托护士给我打电话,请我过去。那天晚上,他用极度微弱的声音,跟我说了件事。十多年前,在他刚刚起步做小煤窑的时候,因为缺乏资金,就托人在火车站骗来了一些弱智的流浪汉,让他们下井挖煤,而且还不付工资,只需要雇几个保安就可以。在他积累到第一桶金之后,为了隐瞒真相,他封闭了那个小煤窑的矿井,任由这些弱智者在黑暗中慢慢饥饿、窒息而死。他的供述后来被证实了,公安机关在所述地挖出来二十多具骸骨。
后来赵某在医院又待了接近半年的时间,这半年,他几乎每分每秒都是在高度病危中度过的,但无论如何,他就是不死。他的家产全部都充作了医疗费,他的家人再也不来探望他。虽然高度病危,他却能日夜不停地嚎叫,声带都扯裂了,因为严重的免疫系统缺失,他身上任何一个小伤口都不能愈合,都会反复感染,然后溃烂。到最后,他身上几乎找不到一块好皮肤,全身都在严重的溃烂当中。我没有再去见他,但听他身边的护士说,他死后,用被单裹住尸体搬运的时候,骨头如此之脆,当场就发生了好几处骨折,皮肤溃烂化脓,他尸体在放进冷冻柜之前,几乎都要化成一摊肉泥了。
拨弄是非者舌被冻掉
还有一件十分离奇的案子,就发生在去年冬天。
我半夜接到任务,要去现场。市郊乡村有一座大桥,有市民报警说大桥吊死了一个人。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自杀的是一个女人,经过勘验,我认为她自杀的决心很大,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就套住脖子跳了下去,力量十分大,连颈骨都勒断了。
我们查明了这个女人的身份,她就来自附近的一个村庄。结果呢,有更惊人的一幕在等待我们。这个女人家里,床上赫然躺着一个不足周岁的孩子的尸体。警察赶到的时候,孩子的父亲还不知道妻子已经自杀的消息,正在哭天抹泪地向警察说事情的原委。
原来,事情并不复杂。丈夫外出到朋友家喝酒,妻子独自在家带孩子。丈夫回来之后,妻子就跟他大吵了一架,说他在外面有外遇,跟某某女人相好。丈夫一怒之下,又离家去找朋友喝酒。女人也很生气,就给丈夫发了条短信,说你回来看孩子吧,我不会再看孩子了。但男人酒劲正醺,根本没有注意到短信。等他回家时才发现孩子因为蹬掉被子,已经冻死了。因为当地农村的房子,根本没有暖气。
可怜这个男人还不知道妻子已经上吊自杀的事情,还在向警察愤愤地说是因为妻子的失误,导致孩子被冻死了。等警察告诉他,你老婆已经上吊自杀了,他一声没吭,就昏死过去了。
因为琐事导致两条性命丧失,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此破碎。我们唯有叹息而已。经过仔细的勘验,我们确认是自杀,没有疑问。这个案子很快就可以结案。
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其实住在村头国道边一个修理摩托车的刘某才是这起惨剧的始作俑者。经过走访我了解到,刘某五十多岁,离婚多年,独自生活,平素喜欢搬弄是非,毫无缘由地挑拨关系。正是他告诉这个女人,你老公有外遇了,而且描述得惟妙惟肖,十分逼真。当我们调查这些所谓外遇传说的时候,发现其实都是道听途说。
有很多村民反映,刘某最喜欢干这种挑拨是非的事情。很多家庭都因为他背地里胡说八道,导致不和睦,夫妻反目,父子交恶,甚至大打出手。每当刘某听说自己的挑拨得逞,就兴奋得不行,还在酒桌上洋洋得意。
但是这毕竟也构不成诽谤罪,也构不成任何其它罪名,虽然女人因为误信谣言而轻生,但也不能因此就说刘某是杀人犯。所以对于刘某,警察也只能训斥一顿作罢。
离奇的是,过了不到几个月,当地的片警告诉我刘某出事了。一天夜里,刘某在朋友家喝酒大醉,回到修理铺之后,半夜爬起来还要喝酒,摸着一个瓶子,迷迷糊糊地就啜了一口。未料这不是啤酒,而是液态氦。这种溶剂是用于摩托车钣金喷漆用的,温度极低,喷射出来之后在短短的两秒钟之内,就可以冻结任何东西。
刘某当场就昏死过去,幸好旁边有人,及时将他送到医院。医生发现他的舌头就像坚硬的冰雕,轻轻一碰,就掉了下来。医生说,他不仅舌头没有了,整个口腔也难以保全,将来,他可能一辈子都需要一根胃管吃饭。
敬畏因果不得恶死
对于医生来说,死亡其实是一种疾病或者损伤必然导致的结果。从医学上来说,任何死亡,都是由疾病或者损伤引发的。即便那些寿终正寝,在睡梦中悄然逝去的高龄老人,肯定也有一种疾病的原因可以解释。因此,医学对于生命的认识,对于因果的认识,就变得十分机械、简单,甚至粗暴。如果发烧了,就降低体温,如果胃癌,就切除一部分坏掉的胃,如果血压太高,就扩张血管,如果心跳没有力量了,就使用心脏起搏器,如果嘴巴不能呼吸了,就在气管里插根管子……
于是我常常反省自己,这种解释虽然听起来很有道理,很直观,但真的能够解释生命的因果吗?
我是一个佛弟子,同时,我也是一个非常敬业的医生。对科学与信仰,我都保持着敬畏之心。但是,我不能不说,科学的局限,的确残酷地限制了我们的视野。一个人必然会死去,他死的时间,死的方式,死的痛苦与否,的确与他的所作所为,有很确实的因果关联。
我相信,假如我不是因为相信了佛法,因此利用业余时间对死者背景进行了更多的调查工作,我也会简单地将可怕的死亡归结为损伤、疾病、暴力犯罪什么的。在我经过大量的调查,深入分析之后,我发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点不错。如果举个例子来说,我们能看见星星的闪烁,那必然是因为亿万公里之外的某个星球在发光—但是,这个光芒可能经过了几百年上千年才传达到我们的眼睛。因果之间的距离可能很短,可能很长,但因果之间的坚定联系,是绝对不可否认的。
但是,这种因果律有的时候十分明显,一眼就能看到,但很多时候,这种因果律表现得十分隐蔽、曲折,除非有很深的洞察力,否则很难看清楚里边的奥秘。不过,如果我们对佛法有坚定的信心,就能够知道,所谓善终,一定是一种结果,而这个结果,一定是因为某些重大的原因。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总结我自己这些年来所记录下的死亡笔记,只能感慨地说,佛法所谓“众生业力不可思议”确实是至高至真的真理,这是毫无疑问,句句珠玑的。唯有用这个真理来解释我们日常生活里的生死问题,才能得到满意的答案。其它的解释,则都是皮毛而已。尤其是以医学解释死亡现象,表面上很有道理,其实真的是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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