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上去,貌似“想”和“识”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经文中有一处关键的地方,就是佛陀在描述识的时候用了“刺激”、“不刺激”,“咸”、“不咸”两个对立的概念。正是这两个对立的概念,区分了“识”和“想”。
“识”的意思是分别,纯粹的分别,比如男女、好坏、冷热等等二元分别,还有三国、五音、七彩等等多元分别;而“想”的意思是,在“识”的基础上,给分别出的种种元素赋予名,即定义。其实在描述“识”的时候,就已经引用了“想”的种种定义。比如“咸”、“不咸”,这两个名相其实是“想”的作用结果。在语言中,必须要用“想”赋予的名来交流,否则是没法沟通的。
识蕴是意识存在之因,我们能认知到的只有果即意识本身,就像我们没法看到自己的眼睛,只能通过看到这一事实推导出有视觉这么一个东西存在。
想蕴,众所周知【想】的堆积会产生记忆,反过来去思考哪种行为会产生记忆的延续,就是所谓的想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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