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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上人《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二浅释》专辑(三)

发布时间:2024-11-23 01:41:48作者:心经原文网
宣化上人《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二浅释》专辑(三)

2. 为何你等,把本来自妙,本来圆满灵明的真心和宝贵光明的自性,都舍弃遗失,而在妙悟中,自取迷昧!即是把自己常住真心,全体大用,本有家珍都丢弃遗失,反认‘识心’为自己真心。

不当认而认,这便是颠倒执著,这亦是悟中生迷,迷上加迷。

3. 悟就知万法唯心,心包万法。迷就迷法皆在心外,心只在身中。如手臂本无正倒,而分正倒,这就是执著。若无执著,就是正遍知;有执著就成为性颠倒,如人迷东为西,东实不转变为西,只是迷情妄执,东西颠倒。颠倒中妄计颠倒,这就是认悟中迷,亦是不迷中而起迷。

4. 晦昧为空。空晦暗中。结暗为色。

5. 晦昧即无明,黑暗。无明便看不见,故等于空。因无明黑暗,就将灵明洞彻之真空,变为冥顽晦昧之虚空。在这顽空晦昧中,再依无明之力,转本有智光,为能见之妄见。这就是瞪以发劳;和黑境结在一起,就生出四大之色。

6. 色杂妄想。想相为身。

7. 色既结暗而成四大之色。妄想即识心,从妄想的识心参杂妄色,就造成五蕴之色身,亦即名色。这是十二因缘的道理。

8. 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

9. 聚集种种因缘,而从眼、耳、鼻、舌、身、意进入。因六尘影子,便生出分别计度之心,造成内心摇动不息,趣外即触。趣走向外边去,各处驰跑,妄想心可以各处奔跑,触亦可以各处奔跑。没有真正智慧,就迷乱地向外乱跑,不辨东西南北,终日昏昏扰扰,把元妙真心,宝明妙性都失去了,反而不明白。把不光明作为自己的心性,亦即认识心为真心。

10. 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

11. 第一种执迷不悟,就是坚决认定真心在色身之内,一般人最大错误,便是错认心在身里面。那么,不在身里面,是否在身外边呢?也不是的,而是我们都在真心里面。

12.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13. 既然迷执心在身内,而不知道真心实在是广大周遍,包含万象,外洎即外及山河虚空大地,皆是妙明真心中所现之物。我们这真心是包含虚空万物,而不是虚空包罗万物。明白这个道理,便不会丢失真心。

14.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唯认一浮沤体。

15. 我们的真心既然广大无比,能包罗万物,有如澄清百千大海之大,而我们反弃之不要,只认一水泡浮沤,作为大海,岂不大错!

16. 目为全潮。穷尽瀛渤。

17. 不明真心广大有如百千大海,反认为一小浮沤为全海之潮,已包括一切大瀛小渤。(大瀛即大海,小渤即大海旁之小海。)真心不在内,不在外,而是包罗万象,又是人人都具有,只因不认识,便成为性颠倒。

18.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无差别。如来说为可怜愍者。

19. 你等(指没有证果的有漏之众)皆是迷中倍迷,好像我垂手,便说倒手;我举起手,又说是正。实我手本来无差别,无倒正,而偏说有倒正,这是本来无问题,而造出问题。百千大海不要,而反认一小沤为海;广大无比之真心不要,而反认‘识心’为真心;本来不迷而执迷,便是迷中加迷。故佛说:‘这样真是最可怜悯的人!

20. 阿难承佛悲救深诲。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虽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圆满。常住心地。

21. 阿难承蒙佛慈悲,从邪术救回,又得佛多次深切教诲,万分感激,就流泪叉手向佛说:‘我虽是承蒙佛教导,这样微妙的法音,而明白觉悟,妙明真心本来是圆满常住不变的。’

22. 而我悟佛现说法音。现以缘心。允所瞻仰。

23. 但我明白佛所说的最妙法音,还是依然用我的分别攀缘心来领悟和敬仰。允是诚的意思,缘心即识心。这是说,这个识心能分别善恶好坏,所以实是我所依赖瞻仰而不能舍离。因恐怕舍离这个分别心,就不知用什么心来听法。

24. 徒获此心。未敢认为本元心地。

25. 佛所说之真心,能包罗虚空万象,山河大地,阿难还不敢十足相信。所以说:‘我现在才知道具有妙明真心,但只明白其道理,还不敢接受,正式承认为本来圆满、原有常住的心地。’

26. 愿佛哀愍。宣示圆音。拔我疑根。归无上道。

27. 阿难虽然得到佛指示,见性就是常住真心,但还不敢接受这种道理,因为他惯用攀缘心来听法,误认为没有攀缘心,就没有法可听。故说:‘现求佛慈悲哀悯,宣示圆满无碍之音,拔除我的疑惑深根,使能归至无上道,即证不生不灭之果位。’

28. 圆音,即一音。佛能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皆得解。佛之声音,是圆满普被,故三界六凡众生,听闻之后,皆和自身语音一样,都能明白。只要和佛有缘,无论距离多远,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好像在佛身边一样。

29. 佛告阿难。汝等尚以缘心听法。此法亦缘。非得法性。

30. 佛告阿难:‘你们现在,还是用攀缘心来听我说法,那么法也就变成攀缘,不是无生灭,而变成有生灭。故不得法之本体真性,即是不生不灭之真性。’

31.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

32. 譬如有人,用手指著月亮对人说:‘这是月亮。’那个人依他的手指所指,就应当看月亮。

33. 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唯亡失月轮。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标指为明月故。

34. 假若那个人,只看手指,就以为是月亮,那么这个人,不但失去月亮所在,就连其手指亦失去,为什么呢?因为错认目标,将手指当作月亮的缘故。

35. 月即真心,所说法是手指。指示他观月,即指示真心所在。但不观心,反错认手指为月,即错认手指为真心,这是多么颠倒!

36. 岂唯亡指。亦复不识明之与暗。何以故。即以指体。为月明性。明暗二性。无所了故。汝亦如是。

37. 岂只失去手指,(指是不会失的,只因不明白而以为失。)连带不知光明和黑暗,手指是黑暗,月光是明朗,不能分别,便没有智慧。不能辨明暗,亦即不能开悟,不知无明和真理。为什么缘故呢?因为错认指体为明月,不能了解明和暗二种体性,这岂不是颠倒?而人现在亦是这样的。

38. 佛所说是真心,阿难则仍以攀缘心来听法,自以为很易了解,如舍弃攀缘心,则恐怕不能听法。不知用攀缘心,即分别之识心来听法,则越听越糊涂,都是似是而非,疑心重重,终不能了解。若用真心听法,则法法皆真,莫有疑惑。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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