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瞋痴下地狱
一九九二年三月三日台湾的中国时报,第十五版有一则标题为「见人发财眼红.绑票铸大错」的新闻,「刘瑞堂掳人勒赎案,审理终结处死刑」,其报导:
【台中讯】男子刘瑞堂与白佳灿共谋,绑架傅姓商人,并勒赎一千七百万元,案经台中地院审理终结,刘瑞堂被依掳人勒赎罪判处死刑。
判决书指出,刘瑞堂(卅二岁,在押)与绰号白猴的白佳灿(已死亡)系好友,白佳灿因得知傅姓商人在丰原经营土地买卖获暴利,乃与刘瑞堂共谋掳人勒赎。
七十八(一七八九)年十月廿七日下午,白佳灿、刘瑞堂及另两名不知姓名男子,到傅姓商人家中,将傅某挟持至大肚山上,胁迫傅某交出八千万元。
经傅某哀求后,刘瑞堂等人同意将赎金降为一千七百万元,并由傅某连络王姓友人,签发了二张支票,面额共一千七百万元交给刘瑞堂等人,刘瑞堂等乃将傅某放走。
随后,第一张支票在十一月五日到期,遭退票,白佳灿等人又找人与傅某处理退票事宜,双方经讨价后,白佳灿等同意将赎金再降为一千五百万元,并由傅某友人签发了四张支票,面额共一千五百万元交付。支票兑现后,得款则由刘瑞堂、白佳灿等人朋分花用。
案经丰原警分局移送侦查起诉。
本事件之发生,乃刘瑞堂与白佳灿系好友,因「嫉妒」被害傅姓商人经营买卖土地获得大利,二人生起「贪心」,乃串谋挟持傅姓至山中,此乃「瞋心」,胁迫而勒赎,这就是「愚痴」,结果被告判以重刑处死。以上因贪瞋痴而犯罪,不但在人间坐牢处死,还要堕落于地狱之中,受其极苦之刑报,故世人不可有此愚不可及的思想观念。
在此又当了解「嫉妒」二字,又分「嫉妒心」与「嫉妒行」两个名词。
「嫉妒心」是见他人之胜,不论是相貌、才艺、金钱财物、人际关系、学问文章,一切都比自己殊胜,而心中就生起一种很难过的无明心理,这叫「嫉妒心」。
「嫉妒行」是由「嫉妒心」更进一步采取不利被嫉妒人之行为,由意、口、身三者,恶想而采取贪瞋痴及妄言、绮语、两舌、恶口等口四恶业,乃至杀盗淫之身三恶业,这都叫「嫉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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