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闻,台湾某富少因性侵多位女子被判79年。
刑法和业力的关系
刑法的处罚在某种意义上说有消业力的作用。做了罪恶的事,受到世间刑法的制裁,失去自由,失去名誉,失去某些权力等,极大的消除了一部分甚至全部恶业力。如果在阿联酋犯偷盗,刑法处罚是斩手。偷盗果报之一是贫穷,假设偷盗一次普通物品产生恶业力(偷盗业力)为100单位,斩手的处罚直接消去了100单位偷盗业力。如果被判入狱一年,消去30单位偷盗业力,被拘留15天仅消去1单位偷盗业力,剩余的恶业去哪里消除?
业力虽然肉眼看不见,但真实的跟随着造业者,比美国最先进的跟踪导弹还精准,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准确击中造业者,并且不管去哪里都准确无误的将业力,成倍反馈给造业者本身,古人云:出乎尔者,返乎尔者。
很明显在阿联酋地区,整体的偷盗业力是非常少的。因为犯偷盗被斩手,即刻消去偷盗业力。
大力的处罚力度,也有效的阻止了心中有偷盗想法的人,因为得不偿失,没有人会轻易将自己的手做赌注去偷盗物品,也将偷盗的想法扼杀在萌芽状态。有人说阿联酋富裕,才不偷盗。其实是因为不偷盗才富裕。不偷盗的果报之一便是富裕,阿联酋现在的确非常富有。某些国家,犯偷盗因为无人指证,或金额太少,仅仅被抓进去关几天就放出来了。这个小偷作恶,而无法消除大量恶业。身上就带有大量偷盗业力,如果刑法不严处,还会造成某些罪恶泛滥,肆无忌惮的去犯罪,因为被抓后惩罚成本低。而社会中,大量的人带有偷盗业力,共业就是贫穷,财物不自在等。
偷盗后,因处罚轻,在世间刑法中没有消去的业力,通过其他途径消去。小偷所偷到的财物,会因为嫖赌毒,疾病,被骗等失去,因为来的不正当,去的也痛苦。失主失去财物时有多痛苦,小偷会成倍痛苦的失去。小偷越偷越贫穷,穷了又只能去偷,也造成被偷的人财物损失,形成恶性循环,社会财富整体下降。
曾经有个美国小孩在新加坡,乱涂鸦多部汽车,被判鞭刑,美国总统求情,最后依然被执行鞭刑。严格的执法,使新加坡成为全球最安全的国家之一,连续多年在全球社会治安环境中被评为第一名。
我们看到对犯偷盗的人重判的国家富裕,对影响社会秩序的人重判的国家,社会治安良好。
再来看看犯邪淫,现在社会上的人,对犯邪淫,婚外情,嫖娼,未婚同居,婚前性,普遍采取漠视忽视,甚至有部分人向往过这种邪淫生活。因为大众的温和态度,造成邪淫之风越演越烈。有些在校学生公开在街上男女手牵手亲密行为,单位里的上班族公开谈论淫风邪事,有部分人甚至对手YiN,婚前同居的认同,都是造成社会风气下降的原因。
这部分邪淫的恶业,在世间的刑法中消除的太少,或者根本不受惩罚,这些恶业就通过其他途径消除。有毒的食品,恶劣的天气,污秽的生活环境,微薄的薪水,劳重的体力活,都在邪淫恶业的感召下出世了。因为世间的刑法消除邪淫恶业太少太慢,或者根本不消除(现在婚前同居应该没人去抓了),只有通过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来消除这些恶业。
要想对社会风气起到根本的扭转,除了个人道德的提升,刑法的处罚力度更不能少,特别是现在淫风日盛的时代,更应该用重典治这股邪淫之风。所以我呼吁有关部分,投入人力物力,加大对婚外情,嫖娼,婚前同居的处罚力度,使邪淫恶风消除在萌芽状态。
正是我们对邪淫之风处罚太轻,还有部分人的认同,才造成这股邪淫之风越吹越大。如果我们身边有亲朋好友,出现婚前同居,嫖娼等邪淫之事,不要采取漠视的态度,能劝阻的尽量劝阻,能制止的尽量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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