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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青年出家可惜”说

发布时间:2022-09-02 14:19:52作者:心经原文网

  驳“青年出家可惜”说

  福建佛学院释会性

  崇福寺自附设“福建佛学院女众班”以来,已经十周年;其间不止一次听到人说:“小尼姑年纪轻轻就出家,很可惜!”听了这话,不由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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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箕好(厂幺)风、毕好(厂幺)雨,人各有志。佛学院招的尼学员,年轻活泼,行为清雅,意志高洁,非一般俗子可想像,这是佛弟子的优页本色,应为世人所钦敬。有人偏说些不三不四的话,言下之意,无非是说青年小尼不知享受世间欲乐,跑去出家,真傻,可惜!殊不知贪着欲乐才可惜!

  年轻出家不可惜,可分几点说:

  一、约染污心器说:有情的心,逐境受熏染,逐好境熏染善心,逐殆境熏染恶心。环境能造就人升华,亦能令人堕落。为了教子,孟母三迁择邻而居。染污心器,莫过于贪欲乐。心染欲乐,易染难除。易染,则如烈火遇干柴,一触即着;亦如白布下染缸,投下即着色。难除,则须经多劫修持;以既受染,必于烦恼、所知二障(或称五住)随增。《俱舍论颂》云:“于彼漏随增。”烦恼障为生死轮回之本,障涅槃:所知障为愚痴颠倒之根,障菩提。菩萨除此二障,须以三大阿僧只劫长时修习十胜行,经十地段。成佛之所以要三大阿僧只劫修持者,为二障难除也。为不染心器,不受欲乐,年轻出家,岂不然乎?能说可惜吗?

  二、约耽欲乐乃生死轮回之本说:凡有志求解脱生死轮回者,皆应严持净戒以除贪欲。佛说:“多欲为苦,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又说:“五欲过患,虽为俗人,不染世乐。”又说:“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少欲之人,,无求无欲,则无此患。”又说:“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欲,何忧何怖?”这诸多金口圣言,不知教育了多少人,挽回了多少珏澜。但总有些花花儿即躺在欲乐中醉生梦死!如来视为可怜愍者。兹依大小乘教,将贪欲乐为生死轮回之本等理,概要述之:

  (1)大乘《唯识三十颂》说:“由诸业习氧,二取习氧俱,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

  略释颂文:

  “诸业习气”者,谓有情生生所造的有漏善恶行为遗留下来的习气;亦名业种子,生生由它起现行诸业故。

  “二取习气”者,谓烦恼障等种子,由贪痴心,耽着欲乐境时留下的习气。贪痴心为能取,欲乐境为所取,故名二取。此二取习气,有起现行之功能,故又名种子。

  有情造业已,二取已,事虽不存,余习尚在,如瓶盛酒,酒虽用完,酒气尚在,故名习气。此二种习气凑合在一起,即颂中“俱”义。二种习气俱,就是招感生死轮回果体之因。

  “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者,异熟即生死轮回果体之名称,是前二种习气因所招感之果。

  “前异熟既尽”谓以前二种习气因所招感的异熟果,随着因既巳灭尽(因尽果随尽)。

  “复生余异熟”谓由果上又再造因故,如瓜才吃掉又留下瓜种,又能生起今后余异熟果也。

  世间有情,就是如此,由因生果,于果造因,因果互为缘,而生死轮回相续不断。四时佳兴与人同,万物皆如是。要解脱生死轮回,唯有从果上截断其因,因尽果息,则日:“因缚已尽,果缚随减。”然则,有志求解睨生死轮回者,为果上不再造因而年轻出家,岂不然乎?能说可惜吗?

  (2)小乘《俱舍论颂》说:“无我唯诸蕴,烦恼业所为;由中有相绩,入胎如灯焰。”

  略释颂文:

  “无我唯诸蕴”者,诸蕴即色受想行识五蕴。蕴,积聚义,积聚所有色为一蕴,乃至积聚所有识为一蕴,名为五蕴。此五蕴,即有情果报体。有倩依此五蕴计为我。此句颂文,说明没有如有情所计之我,唯有五蕴。

  “烦恼业所为”者,烦恼即贪嗔痴慢等,相当于前所说之二取,由贪痴心耽着欲境故。业即前所说的有漏善恶业。此句是说,前句之五蕴,乃烦恼和业所招感的。

  “由中有相续入胎”者,中有相当俗说灵魂。有情身死后尚未受下生身时,其间而有的知觉身,名为中有身。《俱舍论颂》云:“死生二有中,五蕴名中有。”世间有情前五蕴异熟果体死后,要续生后五蕴异熟果体,就是由中有身去投眙的。故颂文“由中有相续入胎”。

  关于中有相续入眙情况,再说明一下。有情前一果报体,随往业清尽而舍弃,就名为死,或名命终、寿终。既命终已,随即又依本业习幻现起一个如梦中般的身体,这就是中有身。这中有身有知觉,但不甚明了,在糊知的状态中。它将投生下一果体之前,当他应投胎的父母交配时,他会看到一道光明,认为那里有光明大道可走出去,那怕千山万水,挡他不住,一刹那顷就到了父母身边,见到父母交配,就以为自己交配。若是下生随业势力该为男身的,他把母亲看做妻子;若是下生随业势力该做女身的,他把父亲看做丈夫;父母交配,就这样以为自己交配。待父母遗精时,他觉得愉快,随这一感觉就入了母胎。中有入眙已,经眙中三十六个七日变化,成为完整身体而出生世间,又成为下一生身心,即名五蕴异熟果体。

  还有一情况,下生当为女身的,在母胎中母腹是平长的,这是由中有(中阴)投胎时仰着入胎之故;若下生当为男身的,在母胎中母腹是中尖的,这是由中有投胎时俯着人眙之故。笔者对此事,曾访问过妇女,确是如此。人类身,在母胎中较难形成,故须三十六个七日变,这从妇女怀孕十月方生,可以证实佛法听说不谬。他类胎生者,由于易形成,故不须那么长时间。

  佛法说:有情一次轮转,分为四有。徙出生后至命终前,名本有;命终时,名死有:死后至受下生前,名中有;入胎已,名生有。故一次流转,又名四有轮转。如图:

  这就是“由中有相续入胎”义。

  “如灯焰一者,说明五蕴异熟果体,随业缘而有,是如幻如梦之有,切不可计此为我也。《俱舍论》是依《阿含》等经、《毗婆沙》等论编作的,这时尚在破我执阶段,故不开演真我。迨涅槃会上扶律谈常时,真我则有不变、恒常、主宰、自在四义。那是一真法界之事,非眙卵湿化四生身可比也。

  根据此颂所说,有情受生死轮回,亦是由烦恼业力所致,而烦恼业则是异熟果上所造成。这就告诉人们,要解脱生死轮回,唯有从异熟果上截断造烦恼业因。然则,有志求解睨生死轮回者,为了果上不再造因而年轻出家,岂不然乎?能说可惜吗?

  (2)约十二缘起说:十二缘起,就是由无明为缘而有行,由行为缘而有识,由识为缘而有名色,由名色为缘而有六人,由六人为缘而有触,由触为缘而有受,由受为缘而有爱,由爱为缘而有取,由取为缘而有有(业),由有为缘而有下次的生乃至老死。分别略释于下:

  此亦显示由因有果,果上起因,因果互为缘,相续流转没有穷尽。要尽此生死流,唯有从果上不再造因。然则,为截生死流,果上不再造因,年轻出家,岂不然乎?能说可惜吗?

  再说耽着欲乐,更可惜:如来大慈大悲,怜愍众生于生死轮回受无边苦楚,以种种方便教育人们少欲,或防欲,并说耽欲过患的严重性不可估量。如《遗教经》说:

  汝竿比丘,已能住戒,当制五根,勿令放迄,入于五欲;譬如枚牛之人,执杖视之,不令纵逶,犯人苗椽。若纵五根,非唯五欲,将无涯叫,不可制也。亦如恶马,不以辔制,将当牵人,坠于坑陷。扣被劫贼,苦止一世;五根贼祸,殃及累世,为窖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制而不随,持之如贼,不令纵迄。

  此五根者,心为其主,是故汝等当好制心;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恶兽、怨贼,大火趟迄,未足喻也。譬如有人手执蜜器,动转轻躁,但观于蜜,不见深坑。

  佛教诫人们(不只比丘)当控制五根(眼耳鼻舌身,亦名五官),切莫把它放荡人于色等五欲境;当如牧童放牛,手握竹杖降伏牛,眼睛盯住牛,不要让它随便去把害农作物——苗稼。若放荡五根,非但耽着五欲,将遭到无边无际的苦祸,那时就不可收拾。亦好比恶劣的马,若不用辔器制伏它,将把人牵到深坑摔得粉身碎骨。又如遭怨贼抢劫,财物被劫尽,受苦上一世;可是五根贼祸,殃可廷至累世,遗害就太重了。故于五根,不可不谨慎啊!智慧的人们,都控制住五根,不随它们放逸,如防贼一样的防住它们。

  控制五根,以控制攀缘心为主要。攀缘心的可畏,甚于毒蛇、恶兽、怨贼,大火蔓延,还此它(心)不上。切莫如人手捧蜜碗跳舞,只顾住蜜碗(欲乐),而没看到深坑(譬累世祸患)。

  这一段经文,说出放逸耽欲乐的严重性,亦显示出耽欲乐更为可惜的道理。

  通过上述的教理探讨,显示年轻出家不可借,且路走对了。佛教史上成祖师者,多是年轻出家的。如莲宗初祖慧远大师二十一岁出家,二祖善导大师十岁出家,禅宗六祖惠能大师也是年轻出家,不胜攸举。

  至于人各有志,不能年轻出家,也不可勉强。但亦当少欲知足,以免在欲乐中碰得不可收拾。历史上夏桀、商纣、周幽,三代帝王;春秋时,晋献公等等,都是在欲乐中碰得不可收拾的。民间也有很多因欲乐搞得家破人亡的。这些都可作不出家者的镜子。问:有情惑业所招感之果,何以名异熟?答:有三义说明:

  ①异烦而熟,谓惑业有善恶性烦不同,但都成熟,故共感一总果。

  ②异性而熟,谓善性业感乐报,恶性业感苦报。此是于一总果上,随别报善业成熟力而感乐报;随别报恶业成熟力而感苦报。据此,故有情有时乐、有时苦,民间称为命运。

  此中当知,感受总果的,是第八异熟识。感受别报的,是前六识。总果名异熟,别报名异熟生。

  ③异时而熟,谓所造有漏善恶业,皆有顺现受报、顺生受报、顺后受报之别。据此,故有颂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节未到;时节若到,一切都报。”又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有此三义,故果体名异熟。

  问:假如人都年轻出家,人种岂不断绝?

  答:这就不必把人忧天了,佛教教人知因识果,令人人端正自因行,创办自受乐果报,免有情堕进三途受剧苦,这是必要的。至于出家、不出家,不勉强要求。根机达到,有志出家者,可以出家。若根殷不到,就在家修学佛法,亦同样可以解睨生死,成就佛道。但必须奉行《华严经》所云:“菩萨在家,当愿众生,知宋陆空,免其逼迫。孝事父母,当愿众生,善事于佛,护养一切。妻子集会,当愿众生,怨亲平等:水离贪着。若得五欲,当愿众生,拔除欲箭,究竟安隐。”都不出家,亦不可,不能住持正教,令佛法久住故。

  摘自《慧炬》第3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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