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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教寺:佛教寺院不能被经济

发布时间:2024-03-25 01:39:24作者:心经原文网
核心提示:寺庙变黑庙、中介吃回扣、名山被上市、力推高价香、私设功德箱、抽签卜忙……近年来,寺庙乱象在全国各地上演,不仅引起僧尼和社会公众反感,也破坏了佛教的社会形象。  针对这些现象,2012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维护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继而10月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个中央部委发布政策文件《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制止、纠正当前社会突出存在的寺院、道场“被承包、被上市”等现象。  本刊汇集了部分高僧大德和专家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以期为中国佛教的良性发展提供一些帮助。  学诚法师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一些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搞宗教活动,以教牟利,借教敛财,把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企业或个人对寺庙进行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冒充佛教教职人员进行违法宗教活动、非法牟利。  在商业资本追逐暴利本性的怂恿与鼓噪下,各种非宗教行为主体竞相粉墨登场,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利用寺庙管理中的体制不健全之机,大肆捞取非法利益,使得纯洁的宗教信仰受到严重挑衅。寺庙被沦为商业场所,违背了中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根本原则。  假冒僧尼利用人们对宗教知识的无知与盲从心理,通过哄骗欺诈、威逼利诱等种种卑劣手段,侵占索取他人财物,愚弄民众的信仰感情,不仅严重玷污了佛门清净,更有可能成为滋生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温床。  烧高价香(诱导信众购买高价香火)、私设功德箱(在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法敛取信众的宗教性捐赠)和抽签卜卦(具有浓厚迷信色彩、违背佛教教义的牟利行为)均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  净慧长老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佛教协会会长  作为佛教活动场所的开放寺院进门买门票,是一个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赵朴老生前极力主张佛教寺院不收门票,免费对社会大众开放。转眼之间,朴老也走了十多年了,佛教寺院的门票价格一涨再涨,使得佛教寺院越来越成为有利可图的地方。  圣凯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佛陀曾经说过:“黄金是毒蛇”,但是,净土是黄金铺地,佛像也是黄金装饰。在修行上,佛教常常提倡“少欲知足”,可是佛教又处处显示出“庄严具足”。所以,在佛教的思想与现实中,经济财富从来就是“双刃剑”,一方面佛教视财富占有为贪心,另一方面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又必须依靠雄厚的经济基础。佛教正是在这种悖论和矛盾中,曲折地走过了2500多年的历史。  反观现代的寺院经济,在滚滚的商业浪潮中,在一切为了发展经济的社会潮流中,逐渐成为地方经济的组成部分。于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院,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或存在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而且,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发展经济为借口,投资新建或承包寺院,借佛敛财;一些旅游场所雇用假僧人,非法从事佛事活动,违规设置功德箱,甚至威逼利诱游客,骗取钱财。这一切大大抹黑了佛教的社会形象。  从佛教界自身来说,应该认识到现代寺院经济模式的不足:一是本质的背离,缺乏集体的决策制度和审计监督,从而容易背离其“常住”的本质;二是来源的错位,现代寺院经济主要依靠门票和经营性活动,无形中隔离了寺院与信徒的联系;三是功能的错位,素菜馆、流通处等自养事业本来是为了方便信徒,而不应成为寺院发展的主业。  楼宇烈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如果说前一个阶段宗教大改进还有它可以理解和谅解的地方,我说现在不应该再这么做了,而现在应该是让文化来尝试,让宗教来尝试,也就是说我们由经济的力量去支持文化和宗教正确的发展。因此,我们就必须认识到宗教的社会活动和文化的社会活动。一个社会不仅仅经济发展了就行了,还有精神层面的一个提升。所以宗教精神在社会上应该起什么样的作用?我想不应该去增长社会经济的作用,而且让经济发展的更加健康,也就是说去净化人们的心理,净化这个社会,应当在精神层面创造它的业绩,所以不应该把它也绑架到经济这样一个政策上面来。应该充分去发挥它应该发挥的社会作用,让人们有更健康的心理去发展我们这个社会。怎么样理解宗教对于社会的发展,或者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呢,我想不是希望他去直接参透经济价值,而是希望怎么样通过这种心灵的净化,实现我们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更加和谐。我想这个恐怕应该是最根本的,所以一定要把它的定位要定好。  如果定位不好的话就会让它走上邪路。现在我们出现了这么多的打着宗教的旗号出来坑蒙拐骗的事情,应该说极大地损害了宗教的形象,尤其是中国本土宗教的形象。  我们把宗教领向完全经济的道路上面去,结果一定是践踏了宗教的精神,误导了广大信众,污染社会环境,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非常严肃地,非常认真地去对待它那才行。我们如果这样做下去的话,说一句严重一点的话,是在慢慢消逝了我们的宗教,在净化心灵的方面,我们不是说所有的都要靠宗教,很多人也可以其他的途径来达到净化心灵,净化社会,其中宗教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所以一定要重视。  现在我觉得还有一个困惑,就是风景区还有一个合理的管理,我们的寺庙就隔绝在风景区里面。你一到寺院你必须通过风景区,那就必须买风景区的票,不能直接专门弄一个通道直接通到佛院?我觉得这个实践起来不是那么容易的。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可能好一些,好一些地方用皈依证,居士证可以免费进。有的地方就不行了,你比如说像我早就过了70岁了,到所有的地方都应该免费,有一些地方不能免费,为什么呢?因为我是承包的,我有成本的。最多会给你个半价。你比如说像五台山,峨嵋山了,普陀山,都是这样的,首先要经过风景区,风景区一进去就要200块钱,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讲,那是没有什么机会的,进这样一些名山,这个名山又是我们神圣的向往的地方。我们把我们这些神圣的东西一个一个打倒的话就麻烦了。我们好不容易构建起来这样的圣山名山,如果还原成经济场所的话,我们也没有了可以崇敬的场所。这些地方应该作为我们国家精神的神圣场所那样去保护它。引导人们大量去烧香,烧高香,这些东西如果过分地发展的话,会让我们的信仰变质。我觉得现在十部委的《意见》很及时,也很有必要,需要我们从政府,从教界,从学术界几个方面都来呼吁,都来落实,要有具体的措施。  魏道儒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从古代来看,能够损害宗教乃至佛道教的形象和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当然是来自物质方面以及经济方面,就是钱财方面,另一个损害宗教形象、佛道教形象是来自精神方面,也就是理论方面,思想方面,教义方面,这两个方向都足以使古老的佛道教不敢说一蹶不振,至少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影响都很难消除。但是在物质方面,我们看一看,我们原来古代最大的问题是给造成佛道教太多的问题,历史上有没有借佛教、道教的敛财的现象呢?当然有。佛教富可敌国,锦衣玉食之后,不劳而获就不好好弘法了,思想就变了,就有家有室了,历史上最严重是这个问题。现在不正常的现象是以敛财为主,这个现象是新鲜的,在历史上不是作为突出现象,所以历史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我们今天也就不是太适用,我们现在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想新的办法,就是十部委《意见》里面的一些办法,就是贯彻《意见》的安排。借教敛财对佛道教的危害要比由于捐助太多对佛教造成的危害更大,它一开始就不怀好意,就没有任何正信在里头,就是奔钱而来的。佛道教的发展不能没有钱,但是它的发展从一开始就绝对不能是为了钱,发心就不正,这个路能走到哪儿去啊?  王志远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寺院是法定的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承包经营,这是国家宗教事务局明令禁止的。但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所谓“寺院承包”的现象触目惊心。真和尚是不甘沦为“承包者”的打工仔的,于是“承包者”便设法自组班子,于是“假和尚”也就应运而生,欺骗游客,售卖高香,五花八门,唯利是图。寺不像寺、僧不像僧,盖由此来。  王雷泉教授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围墙成为某些利益集团攫取高额门票收入的工具,乃至把寺院与风景区打包上市,寺墙的作用就异化了,它成为隔断寺院与民众精神联系的障碍,抑制佛教事业发展的瓶颈。

  结束语:事实上在中国普遍有一种奇异的怪现象,那就是作为原本是宗教朝拜圣地、彰显人类信仰和寄托的寺庙,却被整体承包、假寺院敛财、假和尚逼捐等现象所玷污,其实早已偏离了宗教的本来意义,这些实际上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应当尽快采取有力的措施,取缔假寺僧,让信仰的天空更加晴朗,信仰的土地更加洁净。同时,佛教界应大力推进信众教育,彰显佛陀正法,告诫广大信众,无有正信,再多的钱也修不成正果。(本文转载自《学佛人2013年4月总第2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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