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慈善事业,是指从事慈悲善行的事业。佛教寺院本身就是一个慈善机构,因为任何一个人只要踏进寺院,见了佛陀的慈悲庄严,都能生起善念,而达到教化、救济心灵的作用。
佛陀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慈善家,他的慈悲,不仅止于人类,就是飞禽走兽等六道众生,也都是他救济的对象。《大智度论》云:“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佛典中慈悲助人、护生救苦的思想与事例,比比皆是。佛陀于过去生中舍身饲虎、割肉喂鹰,于现世为彻底解决众生生老病死苦,出家证道,弘化十方;阿弥陀佛四十八愿度众生;药师佛为众生除病消灾;观音菩萨救苦救难;地藏菩萨教化地狱等等。诸佛菩萨的慈悲愿力,深深影响佛教的慈善事业;千百年来,佛教团体或默默住持普施,或积极救世济苦,实不亚于慈善机构,尤其佛教更注重文教事业,以佛法义理救度众生饥渴的心灵,这才是最究竟的慈善事业。
佛教对慈善事业的贡献
诸佛菩萨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胸怀救度一切众生,以“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悲愿行化于世间。《梵网经》云:“菩萨应生孝顺心,救度一切众生。”高僧大德在学佛修道的历程中,广学菩萨行,有舍身成仁者,有拯济灾难者,有行医救苦者,有放生护生者,更有入世教化,福利社会者。历代以来,佛教在慈善事业的表现,成绩斐然,兹以四点说明:
赈灾:中国的天灾与战争是导致人民生活贫困的主要因素。每当旱灾来临,国家则举行公开仪式,祭天祈雨,帝王往往延请佛教高僧主持仪式,以期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在民间,僧侣也常为灾区百姓举办祈雨法会。佛教诸经典,如《大方等大云经.请雨品》、《大云轮请雨经》、《大云经.祈雨坛法》等,都是以说明佛教对旱灾拯济的重视。不唯祈雨,就是虫害、水灾、地震等天灾的发生,佛教也加以关心救助,解决民生的困苦。
尤其是寺院,不仅仅在灾区布施,更定期施食,普度贫民。隋末唐初,正值战祸,路有饿莩,京都会昌寺法素上座,特为难民设置万人粥会,甚至将寺内金佛熔化,换成白米以济灾馑;唐朝的昙选法师在山西兴国寺门前设置大锅,亲自施粥;四川开照寺的鉴源和尚,每于讲经后,设千人粥布施;元朝佛光大师于饥馑之年,必定亲自煮粥济民;日本铁眼道光禅师,自宽文九年(西元一六六九年)起,在黄檗山创刻藏经,巡游诸国,广募有缘。当时适逢年荒饥馑,禅师遂以所募净财悉数赈济救急。
刻藏经费由是必须再度重新劝募,刻藏工作也因而历时十余年才告完成。禅师的慈悲深深地感动日本社会大众,黄檗藏也因而著称天下。其他如唐代的志宽、元代的志德、明代的德清等,都是历史上有名的赈灾僧侣。济贫:天灾、战祸及苛政使得农民普遍贫穷,奉行佛陀慈悲理念的佛教徒对于济贫事业,向来不余遗力。东晋令宗尼常常以自己的财物,分赠穷人;法相和尚将福德净财全数布施贫民;南朝宋僧铨、道猛、法恭、陈法朗等法师,在修行、讲经之余,不忘济穷施贫;隋朝昙延和尚因好施闻名,许多流浪者、贫民都聚集在其门前,寺院曾因此一度断粮,但终因慈愍而感动皇帝赠粮,后来被隋文帝立为国师;大兴善寺的法纯法师以劳役做工所得,捐助贫苦;唐朝德美、慧震、法云、灵润、代病法师等,长年固定布施,或成立悲田基金,或设立施食道场,都是为广大的贫穷者所作的善行。
此外,佛教帝王经常举行大规模的无遮大会,供养僧众,普施有情;直到现在,佛教寺院依然存在斋会,供应斋食。
佛教的济贫事业,还包括有僧只粟、寺库、解典库、无尽藏院,都是基于救济贫民、灾变所设立的福利制度,其性质类似现代的农会、合作社等,在当时受到广大农民的肯定,甚至带动社会各阶层布施供养,存财于寺,以利济贫。
救病:佛陀是大医王,救治人类的一切病苦,他除了演说心法,教导众生如何去除烦恼外,也讲说许多有关身体结构与保健的知识,让弟子们能充分自我了解,安心办道。因此,僧侣中也有精通医术,从事行医救人者。东晋的佛图澄、竺法调、单道开、竺法旷、于法开、于道邃、耆域、诃罗揭、安慧则等法师,是来自西域与印度的医僧;南北朝的宝象、昙衍、灵裕、昙鸾等法师研究医术,救护贫病;隋唐的智顗、灌顶、法进、波颇、法喜、昙荣、代病、僧伽、神智、杜顺、丰干、智广、道开、行满等法师,于医疗救病方面,皆有贡献。其中,代病法师发愿一生代人受病,以救众生之苦,故名“代病”,其悲天悯人的胸怀令人感动。医僧尽心尽力医治病患,并未索取医药费,而是本着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从事治病利人的慈善事业。
医院的起源与佛教有很大的关系。佛门的医僧医术高明,而且救人如救己,患病者往往闻名前往求治,远路去的甚至就在寺院中住宿,一直到痊愈时为止,寺院如同医院,也提供医疗住宿。早在北齐时,那连耶舍就在寺中收容痲疯病患者,施以医护与疗养;唐朝年间所设置的养病坊,则是在寺院内施行救治,并收容病患的疗养所。日本圣德太子所建造的大阪四天王寺,设有敬田院、悲田院、疗病院、施药院等四院,其功能如同今日的免费诊疗所、养老院、孤儿院,以贫困、孤独、病患为对象,施以免费治疗、收容、救助的慈善设施。台湾目前也有许多由佛教团体成立的慈善机构,如医院、老人院、育幼院、功德会等。过去佛教寺院内的医疗慈善机构,多半由国家设立,委托僧侣管理,国家慈善事业若能与佛教结合,当更具教化福利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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