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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设论全文(第四卷)

发布时间:2019-06-26 08:34:10作者:心经原文网

施设论全文(第四卷)

施设论 第四卷

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光禄卿光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惟净等奉诏译

对法大论中因施设门第六之二

论中问曰。有何所因。而能了知正觉。世尊于诸众生。大悲超胜。答世尊为见世间众生。染烦恼病。烦恼逼迫。种种烦恼。而生损害。无救无归。无所趣向。以如是因故。世尊不久。乃成正觉。为诸众生。而作救度。是故大悲超胜

又问。何因菩萨入慈心定时。而菩萨身。火不能烧。水不能溺。刀杖不伤。毒不能害。复无中间趣灭。答无恼害定。无定所入。无彼无恼害触亦无。不同分心趣灭。以如是因故。菩萨入慈心定时。水火刀杖毒不能害。复无中间趣灭

又问。何因入无想定。及灭尽定时。水火刀杖毒不能害。复无中间趣灭。答无恼害定。无定所入。亦无无恼害之触。无心趣灭。由此因故。其事如是

又问。何因菩萨在母胎时。而菩萨母。不为水火刀杖毒所恼害。亦无中间趣灭。答菩萨大威力故。以其菩萨胜力。令菩萨母无诸恼害

又问。何因菩萨之身。无水火刀杖毒所恼害。亦无中间趣灭。答菩萨于一切众生中。而得最胜。设于同等类中。亦复最胜

又问。何因彼焰摩王身。无水火刀杖等害。亦无中间趣灭。答焰摩王者。于焰摩界众生类中。而得最胜。由此因故。其事如是

又问。何因爱啰嚩拏象王。及善住象王。身无水火刀杖等害。亦无中间趣灭。答彼于傍生类中。而得最胜。出诸趣类。由此因故。其事如最

又问。何因地狱趣中诸众生类。受极苦楚。而无中间趣灭。答业报炽然故。以其苦受业报未尽。由此因故。其事如是

对法大论中因施设门第七

复次一时佛在舍卫国。告苾刍众言。苾刍当知。有三种法。为内垢染。内含藏。内怨恶。何等为三。谓贪嗔痴。诸苾刍。此中云何名内垢染内含藏内怨恶。谓若有人。恶友所作。侵他受用。及诸种类。乃至害命。以其贪爱增盛。于身口意。广行诸恶。行诸恶已。由此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趣地狱中。生嗔痴亦然。诸苾刍。是故贪嗔痴法。名内垢染内含藏内怨恶

世尊善逝。如是说已

复次总略。而说颂曰

不能了知贪爱法于贪爱法不谛观

是人与其贪爱俱彼即入于黑暗处

贪染之人无义利由贪染心生爱着

中间生起怖畏心当知彼人不觉了

若能断除于贪爱彼即爱尘不能染

由其贪爱不转时如莲不住于渧水

不能了知嗔恚法于嗔恚法不谛观

是人与其嗔恚俱彼即入于黑暗处

嗔恚之人无义利由嗔恚心生过失

中间生起怖畏心当知彼人不觉了

若能断除于嗔恚即于嗔境不生嗔

由其嗔法坠堕时如彼果熟而自落

不能了知痴冥法于痴冥法不谛观

是人与其痴冥俱彼即入于黑暗处

痴冥之人无义利由痴暗心故痴迷

中间生起怖畏心当知彼人不觉了

若能断除痴冥者不为痴境所痴迷

彼痴冥法若破时其犹日光破诸暗

若能了知此三法决定不堕于恶趣

如断多罗大树心彼所断已不复生

是故贪法及嗔法痴等三法皆离着

行人明慧发生时即能尽于苦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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