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埃里克在一次逃避狮子的袭击中,本能地向后一踢,恰好踢中狮子的额头,狮子应声倒地,一会儿功夫就命归西天。于是斑马群中就流传着埃里克是上帝派来的保护马群的天马。在大家的推崇之下埃里克成了草原上斑马的领袖,狮子们也知道它们同伙中一名骁将就命丧于它的铁蹄之下,自然谁都不敢贸然主动前去找埃里克的麻烦。
一年后,埃里克在幸福安逸中发福了。庞大的体形配上油光发亮的毛皮,让大家一眼就知道这是“马中之尊”,加上慢悠悠的走路姿态,十足的领袖身份。
一天,一只从外地流浪到此的狮子,见到斑马群早已垂涎三尺。它决定用择其弱者一口定乾坤的捕食原则。主意已定,它搜觅了一下斑马群,见弱者不少,但不是骨瘦如柴,就是小如羔羊,实在不值得填自己的狮口。正犹豫不决时,它的眼睛突然一亮,一只体态臃肿、油光发亮,走路胜似闲庭信步的斑马钻进它的视线。凭它的断定,这匹马虽不年迈,但绝对没有奔跑力。想到这里,这头流浪狮子喜自心出,于是一纵身向那只它看好的斑马袭去。埃里克也已发现这头狮子向它袭来,除了加快速度夺路逃窜之外,还使出它曾经踢死一头狮子的历史经验,抬后腿频频向狮子踢去,可这头狮子狡猾地一偏头躲过去了,并趁斑马放慢了速度之际,一口咬断了它的喉管。众斑马见它们的领袖被一头很一般的狮子未费多大力气地捕获了,个个停止奔跑瞪起惊奇的眼睛。
草原上斑马领袖埃里克成了一头很一般狮子的口中美味,作为低等动物的斑马,未必能找出真正的症结所在,但作为高等动物的人来说,再找不出症结所在可能就是笑话了。作为斑马埃里克一蹄踢死一头狮子是大家毋须争辩的事实,应当算是绝妙无比的成功,但也得承认,埃里克那次绝妙的成功是偶然所得,并非必然结果。假如埃里克比较聪明的话,既然大家推崇自己当了领袖,就要以此为开始,苦练奔跑能力和求生技巧,而绝不能不自量力地贪图安逸,自高自傲。
斑马总是斑马,经不起一丁点的尊贵诱惑,自己幼稚地养肥了膘,用生命早早地填饱了狮子的肚子。但斑马埃里克的悲惨结局可以给人类的我们竖起了很好的参考标杆。它从反面告诉人们:一次偶尔的绝妙成功算不了什么,真能耐,真本事还得靠自己在生存的过程中,不间断地总结经验,来不得半点虚伪和骄傲,以利夯实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然的话,一次偶尔的绝妙成功一定会导致自己永远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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